国是看两会 | 重磅访谈:像防控疫情一样防控假
消费是拉动中国经济的主动力,是市场与民众信心的晴雨表。
疫情重挫之下,要把经济拉回正轨,促进消费是必选项。
要消费也要权益,鼓励消费不允许粗制滥造,更不能给假货“开绿灯”。
如何在提振消费的同时保护消费者?如何像防控疫情一样防控假货洼地?
视频加载中...
中新社国是直通车举行2020年“国是看两会”线上国是论坛,专访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业界专家,邀请他们建言献策。
中国有望成为全球第一消费市场近一段时间,电商销量井喷,“直播带货”也迅速蹿红。
以“五一”假期为例,部分电商平台销售增速超过40%。短短五天内电商直播场次和直播商品数量同比分别增长1倍和4.7倍,不少市长、县长开启“带货模式”。
“有人担心这样的井喷态势不可持续,我不同意。这个态势不仅会保持,而且还会增速,理由有三个。”
第一,疫情期间,中国民众的消费意愿和需求一定程度上是被抑制的,今后会逐渐恢复;
第二,当前中国快递日均包裹已超过亿件,今后物流还将进一步提速;
第三,电商已瞄准老人、儿童等潜力有待继续开发的消费者群体,新型消费会持续快速增长,并引领全球消费市场。
基于这些有利条件,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去年41万多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今年有望增长至45万亿元,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市场。
如果中国能抓住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涌现带来的机遇,不仅能够提振消费增长,对推动消费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也有好处。
不过,现在中国消费仍存在三大“堵点”:
一是人员流动还未完全放开;二是一些店铺现金流困难;三是线上消费虽然量在增长,但“质”还有欠缺,网购商品质量还有待提高。
针对部分电商平台存在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影响消费者信心、制约消费健康发展的弊病,中国应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假冒伪劣产品影响消费安全感中国消费的“梗阻点”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在疫情冲击下,很多线下消费场所受到巨大影响,即便有钱也没有地方消费。
第二,疫情使居民收入受到影响,居民储蓄倾向增加,对消费预期产生不利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要通过增加公共消费对冲影响,进一步完善公共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给民众更稳定的消费预期。同时,政府发放消费券有价格效应也有收入效应,有助于启动民众的消费热情。
第三,提高供给质量对促进消费非常重要,涉及到技术含量、品牌,安全性等问题。假冒伪劣产品会影响消费的安全感,并使对国内消费品的购买转向国外,导致消费外流,扩大内需就要考虑如何提高国内消费品的质量。
中国以前更重视生产端的保护,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则放在相对次要的地位。当下,中国追求高质量发展,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需要更加强调保护消费者权益。应从立法、司法、执法等各个方面进行拓展,对制假售假行为严厉打击。
国外对制假售假行为的处罚都是天文数字,而我国当前制假售假的成本太低,要从法律上形成威慑作用,应该进一步修改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
数字化时代,可以利用大数据对所有产品进行追踪,保证产品质量,建议电商平台负起法定责任、把好关,不给假冒伪劣产品提供销售平台。
像打击“老赖”一样打击制售假者在疫情期间,各级政府、执法机关、全社会都在全力抗疫,严打假冒伪劣抗疫物资和假货。
我是地方医院院长,疫情期间,防疫物资一度紧缺,一些不法分子借机制售假冒伪劣防护产品,包括口罩、额温枪、熔喷布等,通过微商、朋友圈以及社交电商平台四处售卖。像假口罩、防护服,这种造假是非常危险的,一旦流入医院或者疾控,它没有起到防控的作用,相反还是传染源。
抗疫暴露出来的假货治理短板,需要全社会警惕。为此,我建议:
将医疗资源向农村卫生条件薄弱地区倾斜,加强县乡镇卫生院、卫生站、村医疗所的防疫物质储备。
提升村民对各类打着新型、社交或者其他互联网销售模式的认知,谨防诈骗和买到假货。加大对社交电商的监管力度,避免假货流窜现象。
像防控疫情一样防控假货洼地,像打击“老赖”一样打击制售假者,加大惩治力度。避免制售假分子在各个平台流窜,给售假行为留下难以追查、打击的死角。
加大社交电商平台假货治理力度搜“李逵”却出现“李鬼”?有一段时间,网络搜索“竞价排名”屡遭诟病。
为此,丁光宏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向大会递交相关建议,提出应进一步完善有关“竞价排名”的各项配套监管措施。他的建议很快收到了有关方面的回复,如今,“竞价排名”情况已经大大改善。
“这实际上也是防止假货的一个措施。一些商品,并没有达到它所宣传的标准,但通过网络竞价排名,把更好的产品挤掉了,这是一个不正常竞争。”
谈及今年两会的关注点,丁光宏认为,要加大对社交电商平台的假货治理力度,通过不断加大治理力度,逐步引导规范。
“在这个方面我们不能听之任之。”网上售假速度很快,如果处理不及时,可能造成的危害面很宽、很快、很大,这考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治理“要和电商一样,反应很快”。
相信国家对打击假货的力度还会不断增加。我们也会在不同层面积极建议推进打假,让假货无处藏身。“现实社会藏不了,网上也藏不了。”
一处造假、处处受限在这次疫情防控过程中,有很多商家通过社交平台销售货物,出现了一些质量问题。
社交平台销售,脱离了现行有效的一些法律监管,在这些平台上发布一些不实信息,或者对消费者进行了一些误导性宣传,危害和风险比较大、陷阱比较多,需要通过法律予以治理。
电子商务法对社交平台销售货物这一领域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在今后电子商务法修改过程当中,可以把这部分内容纳入修改的考虑范畴。
这对我们的电子商务法也提出了一些新课题,我认为可以借鉴疫情防控的有关措施,采取联防严控的方法制止假货,尤其是电商平台销售贩卖假货的情况。
严防假货洼地危害农村近年来,农村电商及电商扶贫迅猛发展,为脱贫致富打开了新门路。
但随着社交电商平台的兴起,加之缺乏严格的政策法规监管,一些劣质低质低价产品鱼目混杂,真假难辨,涌入三四线城市及乡镇村消费市场。
朋友圈、小程序、短视频平台、拼多多等多个社交电商均爆出不少售假新闻。虚假宣传、商品信息不全、质量有瑕疵等,这是人们在一些社交软件购物时经常遇到的问题。
而在疫情期间,口罩等防疫物资紧缺,一些假口罩信息通过社交电商平台售卖,以标榜低价、正品等名义迷惑对假货辨识度较低的广大农村村民购买。一些村民反映,买到的假口罩薄如蝉翼,气味刺鼻,投诉无门,口罩等假冒伪劣防疫物资严重危害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4月2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显示,浙江建德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认定曾某在拼多多网店售卖不合格的口罩,并利用微信群以及微信好友发送假口罩宣传内容,引导购买,涉案金额总计2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根据艾媒《2019中国社交电商行业研究报告》,社交电商的乱象有目共睹,分销、代理商鱼龙混杂、价格虚高、传销活动、假货新闻......即使政府和行业内部积极采取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可是,由于社交电商平台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且具有很强的隐秘性,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如何监管成了一个需要积极探索的问题。
不管从电商行业发展,还是从政策层面考量,规范社交电商平台乱象迫在眉睫。
对此,我建议,像防控疫情一样防控假货洼地,要加大农村假货常态化治理,在推广农村电商及电商扶贫中,还要相应开展消费维权类活动,提高村民识假防假意识,引导理性消费;不在假货洼地销售农产品,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和品牌效应,如果遭遇侵权需要积极维权;决不能让农村变成“下沉市场”的假货集散地。
我呼吁,推进农村电商规范化、品牌化发展,保障农村农民食品安全。社交电商平台绝不是法外之地,要纳入监管。
拉动内需促进消费当下,需要更大力度依靠拉动内需来促进消费。
根据相关统计,中国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人口还有很大比例;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大约有7亿多人,占比仍然很大。
居民收入逐步提升,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会拉动经济成长,并随之拉动消费升级。在此过程中,中国应该更多地通过拉动内需来扩大消费,并推动更多中国大品牌、优质企业的建立。
同时,从渠道上看,确实存在着一些获取不合法利益的假货链条。我们希望用法治手段严惩造假分子,让市场真正的良性、净化。
“要真正建立市场法治机制,用户和消费者去购买品牌商品,因为品牌代表着诚信。”
当前,扩大居民消费存在三方面梗阻点。
一是经济出现不景气,导致居民收入减少,消费也受到消极影响。其中关键的、长期致力于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就是假冒伪劣商品、不规范的服务给居民消费带来的心理上的不信任感依然没有消除。
面对假冒伪劣和不规范的侵害消费权益的行为,中国是有比较健全的法律规范加以规定的,要解决梗阻点,首先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坑害消费者、制售伪劣商品、提供不规范服务这些行为。
二是经营者要加强自律。疫情不是任何违法行为的庇护借口。
三是消费者要不断增强自我保护问题,遇到问题积极维权、积极举报,用好法律赋予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维权者应善于使用技术和工具“全社会应像防控疫情一样防控假货洼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方燕表示,疫情下网络购物更频繁,但假货现象却屡禁不止,尤其是在社交平台。相关部门应加大行政问责,推进新型社交电商平台自我治理驱动力。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网络购物显示出强大活力和消费动员能力。但线上消费存在的假货欺诈、投诉频发等也让不少人关切。
以刚刚过去的“五一”假期为例,中国消费者协会共收到相关“消费维权”类信息330万条,主要集中在网络购物、网络游戏、网络消费券等领域,这成为刺激消费的“堵点”。
方燕认为,在当前疫情背景下,假货治理洼地的存在将进一步放大假货对全社会的危害。2019年底出台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是对近年社会各界联合发出“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呼声的回应。全社会应像防控疫情一样防控假货洼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与此同时,应该要注意到《电子商务法》目前对监管假冒伪劣产品有明确规定,其中的第十七条、第八十五条直指商家虚假宣传、销售假货行为,但执行细则和相关法律衔接还需加强。应加大行政问责,推进新型社交电商平台自我治理驱动力;加强普法教育、消费诚信教育,斩断假货的社交传播链。
数字化时代下,侵权者侵权行为变得多样化,维权者也应当善于使用技术和工具,包括利用检索假货的数据系统,调查公司等手段发现侵权行为,组成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发现侵权的网络,对线上及线下的售假者同时进行打击。
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有待增强近期,中等收入群体在消费中主力军的作用出现了一些弱化的迹象。
当前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约有5亿人,是全球中等收入群体最多的国家,36%的家庭是中等收入家庭,但消费支出占到总支出的一半。中等收入群体在消费中的作用很大,国家和有关部门需要专门针对中等收入群体未来如何消费制定相应的政策。
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有待增强。
如果消费者保护的制度、规范、标准存在问题,消费者就会比较谨慎,从而抑制消费增长,创新产品如果缺乏对消费者的保护,消费者的需求将不能及时反映到中游和上游的企业和商家,创新就会出现问题,影响产业升级、创新发展。
假冒伪劣对经济和市场体系的发育影响很大,会对整个社会的创新者产生较大打击,恶性循环到最后将是整个社会创新机制和动力的缺失。
信息越不公开,假货聚集越会“滚雪球”社交电商兴起成监管“盲区”,对假货治理带来哪些挑战?
作为一线的执法者,王向东认为,越是商家信息不易获取的平台,案件发生率越高,就越容易形成“假货洼地”。
为什么假货会流向这些地方?因为平台监管不到位,在明示信息比较难获取的情况下,假货就会往这些地方流。疫情期间,大家可能在朋友圈、在群里互相拼团购买,会形成一时的消费冲动,从而成为假货的受害者。
越是公示清晰的平台,假货机率越低;投诉机制越畅通,对假货就越容易进行有效的打击。越是信息不公开,假货聚集的量就会越多,有点像滚雪球的效应。
王向东以大家经常使用的几个电商平台举例说明,根据电商法所规定的证照公示、商品必要公示信息等方面,阿里巴巴是做得比较好的。信息的共享,阿里巴巴可以在一天之内或两天之内完成;京东,大概要两周之内能够和我们实现信息共享;拼多多这个共享的时间要将近一个月。
假货治理是一个社会综合治理问题,尤其在疫情比较严重的时刻,希望商家、大平台能够和我们进行更直接、更完全的沟通,这样有利于对消费者的保护,能把对消费者的损害降到最低。
来自:国是直通车
组稿:魏晞
主笔:夏宾
制图:侯雨彤
参与采访:王庆凯 李晓喻 王恩博 陈溯 许婧
视频拍摄:陈昊星 刘轩廷 康玉湛
视频制作:金易子 汪俐辰
编辑:陈昊星
责编:赵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