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全面执行,超出面积将收
民以食为天,我国拥有14亿多人口,解决吃饭问题是一件大事。然而,我国每年还要进口一亿多吨粮食,主要原因就是我国耕地面积并不充裕。数据显示,1949年我国耕地面积为14.68亿亩,后来经过开垦,到90年代一度突破了20亿亩,但到2005年,全国耕地只剩下18.31亿亩。
我国人口一直在增长,耕地面积却没有大的增加,如果不是粮食产量的提升,那需要进口的粮食就更多。因此,国家才提出要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耕地面积的减少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农村的乱搭乱建。
随着经济发展,农民们也越来越富裕,手里有钱了,就想修建新房子,而很多都是新找一块宅基地来修建,而不是拆除老房子。家家户户都这样操作,就导致宅基地不够用,只能占用农田等耕地。所以,过去几十年来,农村有大量的农田被占用来修建房子。
为了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国家相关部门在2016年下发通知,开始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确权登记,对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发放确权证书。但同时也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严格按照“一户一宅”要求,确权登记到“户”。
什么是“一户一宅”?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也就是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住宅。什么是一户呢?一户就是指一个户口本上登记的所有人,有户主和家属成员,这里面所有的人就算是一户。当然,如果户口上只有一人,也可以算作一户。
很多农村子女结婚了,一般都会单独立户,然后建新房。当然,还有很多因为学习工作,迁到外地了,就很难再迁回农村了,他们一般也会在城镇单独立户。
“一宅”又是指什么呢?其实这里的一宅并不是一处住宅的意思,而是按照面积来计算。因为有的家庭人口多,一般1-3人为小户,4-5人为中户,6人以上为大户。
每个地方对一宅的面积规定不一样,比如天津是人均耕地面积不足667平方米的村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而超过667平方米的村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重庆一些地区是按照人均来算,市区范围内每人20-25平方米,其它地区每人20-30平方米,算下来,三口之家不超过100平方米。
湖南是按照地形来计算,山地、丘陵不超过230平米,湖区、平原不超过200平米,城郊不超过160平米。广西、山西等地也都是如此,所以,具体还是要看每个地方的政策。
一般来说,如果你有多处住宅,但不超过规定的面积,那就算是一宅。
“一户一宅”超出面积怎么办?在农村超出规定面积的不在少数,很多是有多栋房子,还有的建了房子,会在门前或者门后圈一块地做院子,这些都是算作在“一宅”的面积里面。
目前,对于超出面积的,可能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比如在河南新乡就有政策,按阶梯收费,超出50平方米以内的,按每年每平方米2.5元计算收费;51到100平方米收5元,101到200平方米的收10元,201到300平方米的收20元。而如果超出300平方米,那就可能会被直接收回。
其实,对比城市的住宅面积来看,农村基本上都是家家户户都住“豪宅”,每个都是建几层,房间将近10个,根本就住不了那么多,空置率更高。面对如此紧张的耕地资源,确实应该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政策。
三种情况不会被拆当然,还有三种情况是不会被拆的。
首先,分户前修建的。比如一个家庭有一个儿子,原本有一套老房子,后来又修了一套新房子,但是在分户前修建的。这个时候如果儿子单独立户,并住了进去,那就属于合法了。
其次,农民进城落户。如今,农民也越来越有钱了,很多都是家里修建了房子,又在城里买一套,并把户口迁出去。对于这种情况,国家也有规定,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也就是房子仍然是你的。
其次,农民进城落户。如今,农民也越来越有钱了,很多都是家里修建了房子,又在城里买一套,并把户口迁出去。对于这种情况,国家也有规定,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也就是房子仍然是你的。
第三,继承或者是赠与的房子。很多年轻人都进城定居生活,户口迁出去了,但父母在老家还有房子,等父母过世后,子女是可以继承的。另外,如果没有子女,赠与给别人的,也是可以做确权登记。
坚定执行“一户一宅”政策,那些想回到农村修大别墅的,就不要再浪费土地资源了,房子够住就行,不要盲目地比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