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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多举措加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管理

近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严格建设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强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监管,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

在严格建设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方面,《通知》从符合建设占用项目类型、严控建设占用、严格落实补划要求、规范占用及补划程序等4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区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源头把关作用,协助优化选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符合相关规定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要求,直接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中补划。符合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踏勘论证、编制方案、论证审核、落实责任”的工作程序,补划数量和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

在严格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方面,《通知》明确,临时用地一般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用地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不修建永久建(构)筑物、经复垦能恢复原种植条件的前提下,土地使用者按法定程序申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临时用地使用前,应通过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等工程技术措施,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临时用地使用到期后,区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指导用地单位在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验收。

在强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监管方面,《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监督和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构建全市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宏观监测体系,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区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划入、划出的永久基本农田地块按项目分类管理,重点对土地利用现状、质量变化等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对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用途、复垦验收和后期利用情况进行全时段、全周期监测。严格督察执法,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记者:魏智兰

特约记者:赵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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