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广西通报公益诉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重庆
2019年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00件

1月9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1月9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重庆市检察机关2019年公益诉讼白皮书》,通报2019年重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重庆检察机关共履职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00件,立案2144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941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76件。督促有关方面治理被污染水域、被损毁的耕地、林地、湿地等6900余亩,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近5万吨,督促查处销毁伪劣食品38.5千克、假药劣药92千克,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亿元,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价值2.4亿元。
重庆市各级检察院与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召开公益诉讼座谈会,会商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合力。重庆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司法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高检院与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七项机制》;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加强公益诉讼协作工作座谈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对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信息共享、人员互派等作出规定;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会签《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维护水生态安全合作协议》,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南川区检察院与区发改委等13个部门形成《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意见》,与行政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沟通协作更加顺畅。
重庆检察机关结合公益诉讼工作特点,积极建立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坚持运行“线索统一管理、案件统一审批、力量统一调配”的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建立公益诉讼巡查机制和跨区域协作机制,探索长江生态检察新机制。2019年5月27日,重庆市检察院率先出台《公益诉讼巡查工作办法》,常态化开展巡山、巡河、巡湖、巡田等工作。重庆市检察院与四川、云南、贵州、青海、西藏等地检察院建立六省市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形成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力。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试点建立“以刑事打击为先导、以公益诉讼为主导”的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有效整合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广西
“一号检察建议”落地 共建平安法治校园

1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1月10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西检察机关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以及广西教育部门加强校园安全和法治建设相关情况。
2018年10月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先后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导266次,共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875所,发现安全管理隐患问题200个;向学校、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8件,学校、教育部门已完成安全管理隐患整改133个,有效打击侵害校园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净化校园环境。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对校园性侵害案件的诉讼监督,落实普法责任制。实地走访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城乡结合部等辖区内中小学校,掌握重点地区校园安全管理现状。结合扶贫工作,首创推行“一村一法治巡讲”,针对贫困地区留守儿童特点及普法需求,开发预防性侵害、防治校园欺凌等不同主题的菜单式普法课程。同时,依托“儿童家园”,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治教育、自护教育和关爱救助活动。目前,自治区各级检察院已创建“儿童家园”30余个,其中有5个自治区示范性“儿童家园”。组建“八桂护未队”法治进校园巡讲团,目前已在14个市以及铁路系统学校、幼儿园等开展巡讲43场。
多措并举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组织7个专家组到全区14个市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办法》宣讲活动,培训6000多名法治课教师。在招聘教师时强化师德考核,建立师德师风违纪案例定期报送制度。制定并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11类行为列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实行“一票否决”。
2019年,广西各中小学校共选聘法治副校长2.1万名,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和“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已挂牌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共276个;建成了广西第一所针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有危害社会及犯罪行为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专门学校——南宁励志学校,为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提供了样板。
日前,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全区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就健全日常联系机制、联合督查调研机制、法治宣传工作机制及学校预防打击性侵害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