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断港警手指的港大毕业生,判了
2019年7月14日,一批暴徒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引发大规模暴乱,到场执勤的防暴警遭暴徒疯狂围攻。
其间,香港大学毕业的法律行政文员杜启华挥打雨伞致高级警司手臂骨折,更蓄意咬断警长手指。
杜启华早前经受审被裁定袭警、蓄意伤人等四罪俱成立,区域法院法官陈仲衡昨日(15日)判刑时,直斥被告行为凶残,由于部分控罪的刑期不能分期执行,故整体刑期为监禁5年半。
法官斥被告行为凶残
被告杜启华(24岁)毕业于香港大学食物及营养科学系,现时报称任职法律行政文员。

港大学毕业生杜启华 香港中通社资料图片
案情指,被告当日在「示威」活动中,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四楼向下方的警员投掷雨伞,之后拾回雨伞,用以袭击警员叶卓轩的背部及后颈。
当日暴乱场面,警员被暴徒围攻。
被告不久后再以雨伞袭击高级警司梁子健,导致对方右手无名指远端指骨骨折。
最后在侦缉警长梁启业试图制服他时,咬断警长的右手无名指的前端,造成他右手无名指前端粉碎性骨折。
据悉,梁启业需接受断指再植手术,但无名指至今只能康复七成。
杜启华一直坚拒认罪,辩方日前求情时却声称,杜启华犯案只是「一时行差踏错」,已经「真诚后悔」。辩方更建议,法庭判两年至两年半监禁已足够。
法官陈仲衡反驳辩方的说法不务实,指被告当日从高处向警方掟伞,明显有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攻击及辱骂警方的意图。而三名受袭的警务人员中,有两名在案发前与被告根本没有任何的身体接触及冲突,更遑论挑衅被告,被告仅仅是因对方是警员而施袭,故须判处阻吓性刑罚。至第三名被咬断手指的警长,被告虽非主动咬他的手指,但行为十分凶残,对警长造成莫大伤害,较同类案件情况严重。
陈官反问辩方,事主当时只因执行警员职责,却遭咬断手指,怎可不加刑。
另外,辩方一直拒绝认错,辩称当时是被咬警长「将手指塞入口」,法官早前拒绝接纳其辩解。
无真诚悔意须重判
同时,陈官亦不认同早前辩方称四罪均发生于数分钟内,希望能将所有罪行刑罚同期执行的说法,但考虑到若所有罪行均分期进行,则会过重,影响被告更生及重投社会。
因此最后决定,就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行为罪判囚7个月、袭警判囚2个半月、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判囚16个月、蓄意伤人罪则判囚4年5个月,首三罪刑期同期执行,但其中13个月与控罪四分期执行,即共判囚5年半。
为黑暴判刑最重案件之一
翻查资料,本案判囚5年半,是自前年6月黑暴以来,目前判刑最重案件之一。
在《环球时报》职员付国豪于机场被禁锢围殴案,当中一名被告亦被判监5年半。
制图:荷洁
编辑: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