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长龙化工在内的三家企业因长龙化学工业的
新京报诺波欣20日晚宣布,江苏长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龙化工)收到江苏省常州中级人民法院的起诉书,长龙化学工业因环境污染责任纠纷被起诉。
根据公告,原告是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绿色发展基金会。除江苏长龙化工业外,被告还拥有常州常宇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华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常州华大化工厂)。
原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通江中路与辽河路交汇处西北角,占地约260000平方米。在生产经营和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三名被告污染了长龙地块及其周边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原告提起了诉讼。
此前,长龙化工于2010年8月完成了总体搬迁,土地所有权归常州新北土地储备中心所有。原告一审证据目录来自2016年4月17日央视新闻报道。江苏省常州外国语学校近500名学生身体异常,这与常龙化学工业有关。
原告要求消除其污染物对原址及周边地区土壤、地下水等生态环境的影响,承担相关的生态环境恢复费用,并向国家、江苏省和常州市媒体公开道歉。承担原告因本诉讼而产生的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污染检测、损害鉴定和评估、生态环境恢复规划编制、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专家咨询费、案件受理费等费用。
诺普欣说,根据原告的要求,长龙化工正在积极应对此案,这一事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请注意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