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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列为被执行人王思聪、格力先后被执行,执

王思聪被执行?

格力列为被执行人王思聪、格力先后被执行,执


2019年11月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将王思聪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亿余元即王思聪有1.5亿多的债未还

而被列为被执行人半个月后即11月19日,王思聪又因为没有按照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的规定还钱,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下达了限制消费令,限制各类的高消费。


格力列为被执行人王思聪、格力先后被执行,执


在11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为了“切实”催债,保护申请人的权益,决定财产查封。虽然后续,申请方和被执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查封因此未最终实践,但是从最后1.5亿元的债实际也只还上了五千万,还有1亿尚未履行的结果也不难看出,“国民老公”也非万能,本次“讨债”确是波折而不易。

虽说风波不断,但归根到底,本次“被执行”风波不过是欠债不还、法院强制还钱的正常流程而已。那是不是所有的执行都是源于此呢?法律君且带大家看看最新的“格力被执行”是个什么情况?

格力被执行?


格力列为被执行人王思聪、格力先后被执行,执


2020年1月7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连立两案,将格力电器(重庆)有限公司列为被执行人,标的总额超过200万

2020年1月16日,潜江市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标的数额将近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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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标的数额看起来都不小,相比王思聪的亿元级别,简直是太不值得一提了。尤其是对于格力这样的大企业,拖欠这点数额拖到被执行,常人都会觉得不可思议。

当然,“被执行”这样的字眼对于大企业而言确实是太过刺眼,1月20日,格力就火速澄清:潜江市的案件,格力已经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己方的义务,将所需数额全数付至法院,只是法院尚未将这笔款打至原告的账户,因此原告需申请执行,才能最终拿到款项;至于重庆的案子则是在法院判决后出现了一些细节错误,导致双方信息不对称,另一方便先行申请执行,但是目前双方都已经达成了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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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格力并非是蓄意拖欠,被执行三案不过是程序或协商出现了一定问题。那么大家也许就会问了,“被执行”原来并不只针对欠钱不还的老赖吗?“执行”到底是个啥?什么情况下会触发执行?执行还可以和解吗?什么时候执行才可以撤销?以下法律君都将为大家一一解答。

“执行”到底是个啥?只针对欠钱不还的老赖吗?

“执行”是指将法院将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中的内容付诸实现的活动,或执行财产,或执行行为,执行的对象从来都不限于欠钱不还的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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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而言,法院执行都是执行财产,具体的内容有: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房产、车子、值钱的古董字画等;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执行行为则比较少见,具体内容有:强制被执行人交出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该强制行为通常是查封的前提;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如公开赔礼道歉,发布道歉声明等;强制办理有关产权的转移手续。

什么情况会触发执行?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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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审判与执行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些案件可以未经审判直接执行,如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同样的,很多案件审判后也不会有执行,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一纸判决即为官司的全部,不必执行,或原告一方主动放弃了自己的权利,法院也不会强行“帮助”其执行、维护其权益。

只有两种情况才能触发执行,一是申请,二是移送执行。

申请是指当事人就有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执行。移送执行则是指法庭直接将文书交至法院的执行局执行,而且仅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移送执行。因此原则上,执行还是以当事人申请为主的,移送执行仅为补充。

那么申请执行是怎么回事呢?只要申请就一定能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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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即申请人以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执行文书中的内容,而法律文书不仅限于法院的判决书或支付令,公证过强制执行力的普通合约也是可以执行的。

(在此法律君也为大家支个招:若是不得已必须借款给信用度不高的朋友,可以要求去公证处公证借款协议的强制执行内容,将来对方推脱不还钱时,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执行借款协议,要比打完官司再执行要省时省力得多!)

至于执行,只要对方不履行,合约又有强制执行力,申请后都是法院都会执行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申请执行、保护自己权益也是有时间要求的,需要在对方不履行后的两年内向法院申请,一旦过了这两年,对方就可以主张时效抗辩,法院会正常立案但无法再执行了。

执行还可以和解吗?


格力列为被执行人王思聪、格力先后被执行,执


上面讲到的格力最终是与重庆的申请方达成了执行和解,那么大家就要问了执行也能和解吗?执行的时候还能讨价还价?那这样法院该怎么处理?

执行当然是可以和解的!执行过程中难免遇到困难,此时法院是执行不了了,但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或适当减轻履行义务,或以别的财产抵债,达成和解协议。此时,法院的执行人员会将此和解协议记入笔录,申请方可以选择撤销申请,又或者和解协议内容已经实现,那么法院就将正式结案。

虽有和解协议,但被执行方仍不认账、不履行的,也不是没有,此时有需要申请方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也将按照原法律文书而非新和解协议继续执行

什么情况执行会撤销,被执行的标签可以彻底摘除呢?

如上所述,要么申请方主动撤销,要么被执行方正式履行完成,否则,“被执行”的标签就会一直在被执行方身上盘旋,迟延履行久了,要支付利息不说,若被法院认定为拒绝履行,还会被法院下达限制高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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