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为征慰安妇,连13岁幼女都不放过,而且还不
战争往往是不幸的,尤其是对女人,在战乱的年代,往往女人很容易就沦为了牺牲品。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日军先后侵略了大半个亚洲和太平洋各岛屿。为了巩固部队作战士气,日军高层将慰安妇制度逐渐“合法化”,于是很多日本国内的妇女或被应征或出于自愿的组成慰安妇团开赴战场。
随着战争范围的扩大,日军投入的兵力也越来越多,单靠日本慰安妇肯定是满足不了庞大的日军队伍。于是,日军又将征集慰安妇的任务派到了占领区内,其中中国就是慰安妇的主要受害国之一。往往日军利用投靠的汉奸走狗,到处网罗年轻女子,为了掩人耳目,他们还经常采用欺骗手段募集妇女。如果慰安妇紧缺时,甚至直接强行抓人和让各伪政权直接摊派任务。
比如日军和伪政权,经常用招募洗衣工和以招募工厂女工等名义,诱骗妇女前往应聘,然后再采取强硬手段将这些女子逼迫为慰安妇。在海南岛,日军就经常用征召劳工的名义,将大量青壮劳力抓去修公路、开矿山、修炮楼等,然后将其中的一些妇女逼迫为慰安妇。往往对这类强抓而来的慰安妇,是没有任何报酬和补偿的,相比中国慰安妇,日本籍慰安妇的待遇明显要好一些,她们还会有工资可以拿,日军前往慰安所时,士兵们需要支付2日元才可以进入房间,这些收入其中有一些是给慰安妇们的提成。
除了通过诱骗手段外,在慰安妇需求量大时,日军干脆就撕下伪装,直接强征。比如日军直接给各个伪县政府摊派任务,然后这些伪县长再要求辖区内的每个村庄必须按期交出10名15至25周岁的年轻女子,如果逾期没有送到县政府,那么这个村子的维持会长、伪保长就会遭到处罚。除了利用伪政权外,日军还自己负责强征慰安妇。在山西某地,驻守城内的日军直接向附近村庄征发13至17岁的幼女15人,将她们分为两班,轮流调换,供军营里的日军士兵发泄兽欲。
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起,日军便开始侵略中国,直到1945年8月战败投降,整整14年的时间,在这期间,日军至少征集了数十万妇女充当慰安妇。历时之长,征集人数之多,不禁令人乍舌。然而,随着日本的投降,为了逃避战争罪责,日军将很多有关慰安妇的证据都抹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