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次大军区调整
朱德总司令在开国大典上宣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命令》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共设六个一级军区,实行四级军区体制新中国刚成立时,全国实行四级军区体制,即在中央局相应的区域设一级军区,在中央分局相应的区域设二级军区,在省和行政区设三级军区,在地(专)区设军分区。各级军区均以所在区域的地区或地点命名。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直辖5个一级军区,即东北军区、华北军区、华东军区、华中军区、西北军区。当时,解放战争并未结束,随着形势的发展,新的军区不断建立,原有的军区也进行了调整。1950年1月,华中军区改称中南军区;2月,西南军区成立。至1950年7月,全国共有6个一级军区: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18个二级军区:山西、绥远、内蒙古、山东、浙江、福建、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川东、云南、贵州、甘肃、陕西、新疆(1951年12月又成立了西藏军区);25个三级军区:辽东、辽西、河北、平原、察哈尔、胶东、渤海、鲁中南、苏北、苏南、皖南、皖北、赣西南、湘西、海南、川南、川西、川北、西康、陕南、喀什、迪化、伊犁、宁夏、青海;4个省军事部(军级):热河、吉林、松江、龙江。
此时的一级军区与中央局和各大行政区的划分一致,二级军区已不再是中央分局所在区域。二级军区和三级军区已没有明显区别,二者在隶属关系上是并列的,在级别上相差一级。二级军区领导机关大都由兵团机关兼,如许光达兵团(第2兵团)兼甘肃军区,杨勇兵团(第3兵团)兼贵州军区,萧劲光兵团(第12兵团)兼湖南军区等;三级军区领导机关大都由军机关兼或改编,如第1军兼青海军区,第2军兼喀什军区,60军兼川西军区,65军兼宁夏军区等。各级军区的编制级别为:一级军区(野战军)、二级军区(兵团)、三级军区(军)、军分区(师)。二级军区和三级军区都隶属于一级军区,军分区隶属于二级军区和三级军区。至1954年,经调整合并,仅保留山东、福建、云南、西藏、新疆5个二级军区,其他省军区均为三级军区。
建国初期全国六大军区主要领导和辖区如下:
东北军区 辖辽东、辽西、热河、内蒙古等军区和松江、黑龙江、吉林等省军事部及7个步兵师、1个警卫师、11所军事院校等。军区领导机关驻沈阳。高岗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51年11月成立旅大军事部。1952年1月,吉林、松江、热河、黑龙江等省军事部改为三级军区。1954年2月,志愿军司令员兼政委邓华回国任东北军区第一副司令员、代司令员。8月,辽东、辽西军区合编为辽宁军区,松江、黑龙江军区合编为黑龙江军区。
华北军区 辖京津卫戍区(华北军区兼)、天津警备区(第20兵团兼)和察哈尔、绥远、河北、平原(今分属河南、河北省)、山西五个省级军区。军区领导机关驻北京。聂荣臻任司令员,薄一波任政治委员。1950年1月,原属东北军区的内蒙古军区调归华北军区建制。12月,绥远起义的部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3兵团,隶属华北军区建制。1952年8月,内蒙古军区与绥远军区合并组成绥蒙军区,9月改称蒙绥军区。11月,撤销平原、察哈尔省军区。平原军区所属部队分别划归山东、河南军区;察哈尔省军区所属部队划归山西、河北军区。12月,第23兵团缩编为第69军。1954年3月,蒙绥军区改称内蒙古军区。
华北军区司令员聂荣臻
华东军区 军区领导机关驻南京。陈毅任司令员,饶漱石任政治委员。至1950年初,华东军区辖第三野战军所属各部队和山东、浙江、福建、苏北、苏南、皖北、皖南等军区和淞沪、南京警备区及华东海军等。至1951年底,相继组成华东军区海军、空军、公安部队、防空部队和炮兵、工程兵、装甲兵等领导机关。1952年1月,皖南、皖北军区合并为安徽军区。11月,苏南、苏北军区合并为江苏军区。
华东军区司令员陈毅
中南军区 1950年1月,第四野战军兼华中军区改称第四野战军兼中南军区,军区领导机关由武汉移驻广州。下辖:第12、第13、第15、第21兵团和河南军区、湖北军区、江西军区、湖南军区(第12兵团兼)、广西军区(第13兵团兼)、广东军区(第15兵团兼)等,共计6个二级军区、4个兵团部、16个军及炮兵司令部、工兵司令部、铁道司令部。
1951年5月,以广东军区为基础成立华南军区,负责广东、广西两省的军事指挥,领导机关驻广州,归中南军区领导,叶剑英任华南军区司令员,谭政兼任政治委员。1952年6月,撤销华南军区,其机关一部组成广东武装工作部,连同广西、海南军区直接归中南军区领导。林彪任中南军区司令员,叶剑英任副司令员、代司令员,罗荣桓、邓子恢、谭政任政治委员。
中南军区司令员林彪
西北军区 新中国成立时,西北军区下辖陕西、宁夏、青海、甘肃军区。军区领导机关驻西安。贺龙任西北军区司令员,习仲勋任政治委员。1949年11月,贺龙率西北军区机关一部和第18兵团等部进军四川,后并入西南军区。11月30日,西北军区与第一野战军合并,称第一野战军暨西北军区,彭德怀任司令员,习仲勋任政治委员。12月,成立新疆军区。此时,第一野战军暨西北军区下辖第1、第2、第19、第22兵团,陕西军区(第19兵团兼)、甘肃军区(第2兵团兼)、宁夏军区(第65军兼)、青海军区(第1军兼)、新疆军区(第1兵团兼)和独立第2、第3军。
西北军区司令员彭德怀
西南军区 1950年2月9日,中共中央军委任命西南军区领导成员,成立西南军区。以第二野战军机关为基础,同率领第18兵团入川的西北军区机关一部合并,组成第二野战军暨西南军区领导机关,驻重庆,后移驻成都。贺龙任军区司令员,邓小平任政治委员。下辖第3、第4、第5、第18兵团以及川东、川南、川西、川北、贵州、西康军区和云南军区(1950年4月成立)。4月,第二野战军及所属兵团番号撤销,部队统归西南军区指挥。1952年1月,成立西藏军区,归西南军区建制。
西南军区司令员贺龙
当时,彭德怀、林彪、贺龙、陈毅、聂荣臻等一代元戎分掌各大军区,虎踞龙盘,震守四方。
1954年军委扩大会议上,总参谋长粟裕提出六套大军区调整方案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军事斗争形势和任务的转变,主要战略战役方向发生了变化,军队部署和战场建设也随之作出相应调整。到1953年下半年,朝鲜战争停战后,国内军区的重新划分提上了议事日程。
1953年12月7日至1954年1月26日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在北京召开。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彭德怀在所作《四年来的军事工作总结和今后军事建设上的几个问题》中,谈到了军区调整问题:大军区的划分,原则上应是按照预定的全国作战计划,从未来的作战区分上建立一级军区(战时即方面军)和二级军区(战时即集团军)。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和主持军委工作的副主席彭德怀在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
1954年4月26日,中共中央作出撤销各大行政区党政领导机构的决定。同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2次会议通过《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1954年12月12日至22日,于当年9月重新成立的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军委委员、军委各总部主要领导、各大军区和各军兵种领导等50人参加了会议。新任总参谋长粟裕作了《关于全国军区划分的几个初步方案》的发言,提出了六个方案:
第一方案全国分十四个军区,沿海六个军区(为准备战区):
1.东北军区,辖辽宁军区、吉林军区、黑龙江军区、热和军区;
2.北京军区(华北军区)兼京津卫戍区,辖河北军区、山西军区;
3.山东军区;
4.东南军区,辖淞沪警备区、江苏军区、浙江军区、福建军区、江西军区、安徽军区;
5.华南军区,辖广东军区、广西军区、湖南军区;
6.云贵军区,辖云南军区(云贵军区兼)、贵州军区。
内地八个军区(为战略储备区):
1.川康军区,辖四川军区(川康军区兼)、西康军区;
2.西藏军区;
3.新疆军区;
4.甘青军区,辖甘肃军区、青海军区;
5.陕西军区;
6.河南军区;
7.湖北军区;
8.内蒙古军区。
沿海六个军区的职权相当于集团军一级的指挥机构,内地八个军区的职权相当于军一级指挥机构。另分属东北、北京、东南、华南、云贵军区指挥之十五个沿海省军区的职权与内地军区同,但福建军区应高于军一级指挥机构;分属川康、青海军区指挥之西康、青海军区的职权,应略低于军一级指挥机构。
此方案符合全国战区划分,既照顾平时执行任务,又适合战时进行指挥;符合全国行政区划分,便于党政军配合。
第二方案全国设十二个军区:辽吉黑热、冀晋、山东、苏浙皖、闽赣、粤桂、云贵、川康藏、鄂豫湘、陕甘青、新疆、内蒙古,军区以下不设省军区。符合战区划分,但一个军区辖好几个省,无相应的党政机关配合。
第三方案军区的划分同第二方案,但军区以下仍设省军区,十二个军区各兼一个省军区。军区兼省军区后可能在工作中产生若干不便;如军区不兼省军区,则增加层次,内地各省似不必另设高于省军区的机构。
第四方案不设大军区,全国设二十七个省军区。与全国行政区的划分完全一致,但东北、东南、华南均无适当的统一指挥机构,一旦战争爆发需临时组织派出,因不熟悉该方面情况,有所不便。
第五方案,撤销东北、华北、西北、西南军区,缩小华东军区为苏浙闽军区,缩小中南军区为两广军区。但东北为主战场之一,如无适当的统一指挥机构,则战时指挥和平时设防均感不便。
第六方案,军区划分同第四方案,另成立东北、东南、华南三个指挥部。但指挥部与省军区关系尚需进一步研究。
六个方案各有利弊,比较而言,粟裕总长认为"第一方案利多弊少,似以实行第一方案为好"。
建国初期的副总参谋长粟裕
已于当年9月出任新中国首任国防部长的彭德怀,在这次军委扩大会议总结发言中,就全国军区划分问题指出:粟裕同志根据平时便于进行战时准备的原则,在报告中所提出的第一方案,已获得大家一致同意。为了减少军委领导单位,便于战时防空指挥和工作领导,对于第一方案所划分的十四个军区,可以改为十二个军区,即把河南、湖北两个省划为一个军区,把甘肃、青海、陕西三个省划为一个军区。除内蒙古、西藏、新疆三个军区的名称照旧不变外,所有其他军区都以所在地的城市命名,如原陕甘青军区改称"兰州军区",管辖陕甘青三个省军区。东北军区改称"沈阳军区",管辖辽热吉黑四个省军区。原华北军区改称"北京军区"兼京津卫戍司令部,管辖山西、河北两个省军区。原华东军区改称"南京军区",管辖苏浙闽赣皖五个省军区和上海警备区。原山东省军区改称"济南军区"兼山东军区,并指挥新淮河以北连云港、徐州地区设防事宜。原中南军区改称"广州军区",管辖湘粤桂三个省军区及海南军区。云南省军区改称"昆明军区"兼云南省军区,管辖云南、贵州两省军区。这些海陆边防军区(沈阳、北京、济南、南京、广州、昆明)的划分和确定,一旦国家被迫转入战时状态时,即可改为该地区方面军指挥机构。四川省军区改称"成都军区"兼四川省军区,管辖四川、西康两省军区。湖北省军区改称"汉口军区"兼湖北省军区,管辖湖北、河南两省军区。省军区一级及各省原有的军分区一级仍保留不变。
1955年2月11日,为适应人民解放军开始进行的大规模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党的中央局、中央分局的设置情况,国务院、国防部发布《关于全国军区重新划分的决定》,决定将6个大军区改划为12个大军区。东北军区改编为沈阳军区;华北军区改称为北京军区,内蒙古军区改编为大军区;华东军区改编为南京军区,原属华东军区的山东军区改编为济南军区;中南军区改编为广州军区,原属中南军区的河南、湖北军区组成武汉军区,江西军区划归南京军区;西北军区改编为兰州军区,原属西北军区的新疆军区改编为大军区;撤销西南军区番号,在西南地区分别成立成都军区、昆明军区和西藏军区。1955年7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取消按一、二、三级等级划分军区的做法,统一改称军区、省军区。1955年8月11日,国防部规定各省军区均称" ╳ ╳ 省军区"。但实际上各省军区正式改称" ╳ ╳ 省军区"的时间并不一致,如河北军区于1955年6月即改河北省军区,而江苏、安徽、广东、湖南、青海等军区则迟至1960年才改称省军区。
从1955年至1956年,先后组建了十三个大军区1955年上半年,在新的军区划分确定以后,各大军区领导班子的选配也紧锣密鼓地进行。原来的六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中,高岗、薄一波、饶漱石、习仲勋属于地方干部,长期在军队工作的邓小平1952年也调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其他八人(彭德怀、林彪、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在1952年军队干部评级时均为大军区以上级,1955年都被授予元帅军衔。大军区调整后,中央军委将一批年富力强、战功赫赫的"少壮"将领推到第一线,担当大军区主官重任,完成了新中国第一次军界接班部署。他们当中除了邓华任东北军区代司令员,其他大多为原一级军区副职或二级军区主官,1952年评级时均为兵团级。在今天来看,这些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的年龄简直不可思议:最年轻的只有40岁出头,如北京军区司令员杨成武、成都军区司令员贺炳炎、西藏军区司令员张国华仅有41岁,新疆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王恩茂42岁;多数在45岁左右,如兰州军区司令员张达志44岁,沈阳军区司令员邓华、济南军区司令员杨得志、南京军区政治委员唐亮、广州军区司令员黄永胜都是45岁,武汉军区司令员陈再道、沈阳军区政治委员周桓、昆明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谢富治都是46岁;大军区司令员中年龄最大的也不到50岁,如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和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乌兰夫49岁。
至1955年9月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时,调整后的各大军区机关主要领导基本配齐。1955年底(福州军区为1956年4月),各大军区主官和辖区如下(军衔为1955年9月授衔时):
沈阳军区 1955年3月22日,东北军区改称沈阳军区。司令员邓华上将,政治委员周桓上将。辖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今分属河北、辽宁和内蒙古)省军区和防空军、公安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及陆军军等部队。军区机关驻辽宁省省会沈阳市。11月,热河省军区随热河省同时撤销。
沈阳军区司令员邓华上将
北京军区 1955年4月15日,华北军区改称北京军区(兼京津卫戍区)。司令员杨成武上将,政治委员朱良才上将。辖陆军军以及河北、山西省军区,军区空军、防空军、炮兵、装甲兵司令部和军区工程兵部。军区机关驻北京市。
北京军区司令员杨成武上将
济南军区 1955年5月1日,原华东军区所辖山东军区改编为济南军区。司令员杨得志上将,政治委员谭启龙(中共山东省委第一书记兼),代司令员兼第二政治委员王新亭上将。下辖辖区内的陆军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和守备部队。担负山东省以及江苏省徐州至连云港地区的防务。军区机关驻山东省省会济南市。
济南军区司令员杨得志上将
南京军区 1955年4月1日,华东军区改编为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上将,政治委员唐亮上将。辖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等省军区和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防空军、公安军及辖区内的陆军军等部队。军区机关驻江苏省省会南京市。10月,组建上海警备区。1956年7月,福州军区成立。福建、江西省军区和驻该两省的陆军军、特种兵等部队划归福州军区建制。
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上将
广州军区 1955年4月15日,中南军区改称广州军区,司令员黄永胜上将,第一政治委员陶铸(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兼,后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书记兼)。辖湖南、广东省军区、广西军区,海南军区,军区防空军、公安军,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司令部和陆军军、院校及地方部队。军区机关驻广东省省会广州市。原中南军区所属河南、湖北军区划归武汉军区建制;江西军区划归南京军区建制。
广州军区司令员黄永胜上将
武汉军区 1955年5月1日,以湖北军区为基础,成立武汉军区兼湖北军区,负责统一领导指挥河南、湖北两省军区和驻该两省境内的陆军、空军、防空军、公安军。陈再道上将任司令员,中共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兼任第一政治委员。军区机关驻湖北省省会武汉市。1956年4月29日,总参谋部命令将武汉军区公安军司令部扩编后兼湖北省军区。同年8月1日起,武汉军区免兼湖北省军区。
武汉军区司令员陈再道上将
昆明军区 1955年4月1日,云南军区改编为昆明军区兼云南省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谢富治上将。辖贵州省军区、云南省各军分区和驻两省的陆军、特种兵及公安部队等。军区机关驻云南省省会昆明市。1957年8月,以军区公安军司令部为基础成立云南省军区。
昆明军区司令员兼政委谢富治上将
成都军区 1955年5月1日,以四川军区为基础改编为成都军区兼四川省军区。司令员贺炳炎上将,政治委员李井泉(中共四川省委第一书记兼,后为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兼)。辖西康(今分属四川、西藏)军区和四川省各军分区及公安部队等,军区机关驻四川省省会成都市。9月,西康军区随西康省撤销,所属军分区归成都军区建制。
成都军区司令员贺炳炎上将
兰州军区 1955年5月1日,西北军区(所属新疆军区除外)改编为兰州军区。辖陕西、青海省军区,甘肃、宁夏两省(区)的各军分区和步兵、炮兵、骑兵、公安部队,以及步兵、炮兵等学校。军区机关驻甘肃省省会兰州市。司令员张达志中将,政治委员冼恒汉中将。1958年5月,以银川军分区机关为基础组建宁夏军区。1961年5月,重建甘肃省军区。
兰州军区司令员张达志中将
新疆军区 1955年5月,新疆军区改编为大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王恩茂中将。军区机关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辖南疆军区、伊犁军区以及陆军部队。
新疆军区司令员兼政委王恩茂中将
西藏军区 1955年5月1日,原隶属于西南军区的西藏军区改编为大军区。司令员张国华中将,政治委员谭冠三中将。辖西藏地区的陆军师和骑兵、工兵、炮兵、公安部队以及驻四川办事处。军区机关驻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
西藏军区司令员张国华中将
内蒙古军区 1955年4月,内蒙古军区由省级军区改编为大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乌兰夫上将。直辖9个军分区和1个骑兵师。军区机关驻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委乌兰夫上将
福州军区 1956年4月,为解决华东战场防御正面过宽和加强福建前线对敌斗争的领导问题,国务院决定将原属南京军区建制的福建、江西两个省军区划出,单独组建福州军区。7月1日,福州军区兼福建省军区成立,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叶飞上将。辖江西军区和军区炮兵、工程兵、公安军及驻两省的陆军军、特种兵等部队,军区机关驻福建省省会福州市。
福州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叶飞上将
至此,全国共设13个大军区。其中,10个军区以驻地城市冠名,3个军区以自治区冠名。
这次军区大调整,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军区的划分不再与中央局和大行政区一致(各大行政区已于1954年撤销),而是主要从未来战场考虑。调整后除东北军区改为沈阳军区辖区不变外,华北、中南、西北军区均是一分为二,华东、西南两军区则是一分为三。
第二,军区由四级体制改为三级体制。过去四级军区的级别为:一级军区(野战军)、二级军区(兵团)、三级军区(军)、军分区(师);调整后三级军区的级别为:大军区(方面军、集团军)、省军区(军)、军分区(师)。
第三,军区数增加了一倍,由6个增加到12个,不久又增加到13个,增加了一倍多。
第四,解决了一些军区辖区过大,腹地纵深过长,防御正面过宽,战时不便指挥的问题。特别是原西北、西南军区,辖区范围太大,军区领导机关(西北军区驻西安、西南军区驻重庆)距新疆、西藏边境地区距离太远,交通不便,不利于战时指挥。调整后,兰州军区机关由西安移至兰州,新疆军区升格为大军区;西藏、昆明两军区领导机构,相当于原西南军区在西藏、云南两个方向设的前指;福州军区领导机构相当于原华东军区(南京军区)在福建方向设的前指。由于大军区领导机构前移,加强了对边海防建设的领导。
第五,新增的军区,都是由原省级军区(仍兼省军区)升格改编的,有些已不具备战略区的地位。除武汉军区外,内蒙古、新疆、西藏、昆明、济南、福州等军区,均处于边海防一线,说明建国后边海防的重要性,也反映了和平时期国防建设的特点。
第六,13个大军区规格不一样,如沈阳、北京、南京、广州军区,由于分别担负东北、华北和首都、华东、华南地区的防御任务,战略地位重要,辖区内部队编制单位较多,配备的领导级别较高。根据1955年5月20日国防部颁发的编制军衔表,沈阳、北京、济南、南京、广州、昆明军区司令员、政委为正兵团级,副司令员、副政委为副兵团级;新疆、西藏、成都、武汉、兰州、福建军区司令员、政委为副兵团级,副司令员、副政委为正军级。福建军区由于其战略位置的重要性,编制级别高于其他省军区。不久,福建军区正式升格为大军区,改称福州军区。将南京军区的江西省军区划归福州军区,以增加辖区战略纵深。
这次调整后的大军区格局,延续了十余年。60年代后期,由于边防形势的需要,又从十三大军区调整为十一大军区。内蒙古军区和西藏军区降格为省级军区,分别划归北京军区和成都军区建制领导。1979年5月,新疆军区与其他军区一样,也以领导机关驻地城市冠名,改称乌鲁木齐军区。1985年7月,为适应军队建设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和未来反侵略战争的需要,中央军委决定将11个大军区调整为7个大军区:沈阳军区、北京军区、济南军区、南京军区、广州军区、成都军区、兰州军区。此后,七大军区体制一直沿用30余年,2016年新一轮军改中七大军区整合为五大战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