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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百香果女童”被强奸致死案二审改判死缓

去年一则被网友称为“百香果女孩”被害案牵动人心,受害者仅为一名十岁的小女孩,在遭受掐脖,性侵,刀刺双眼,割颈等非人对待后死亡,还被凶手用麻袋抛尸浸于水塘。我们看一下当时的媒体报道。


十岁“百香果女童”被强奸致死案二审改判死缓

犯罪嫌疑人杨某一审被判死刑后,舆论皆以“大快人心”为评,然而时隔将近一年,二审突然改判为死缓,因认定其有自首情节。这次改判引发了网友对于“自首”认定的讨论。


十岁“百香果女童”被强奸致死案二审改判死缓

二审判决文书

舆论的焦点集中于“自首”能抵消极恶吗?我们细数下嫌疑人在此次案件中到底犯了多少罪行

1 伤害,用手掐脖子导致受害人晕厥,其后刀刺双眼、颈部威胁受害人

2 绑架,致使受害人晕厥后装入蛇皮袋带走

3 强奸,对年仅10岁的受害人性侵

4 抢劫,受害人死亡后,拿走受害人卖百香果的32元现金

5 杀人抛尸,将受害人装入蛇皮袋,通过滚,搬的方式带下山扔入水坑浸泡后抛弃

这是一个有预谋(提前准备了蛇皮袋),手段残忍,对未成年人强奸杀人的极恶案件,这每一项都是法律上明文从重处罚的情节,整个梳理下来能够从轻处罚的仅剩一个“自首”情节。还有个很重要的情节,因为没有佐证,无法证明嫌疑人知道被害人没死,强奸后“塞进麻袋浸泡到水里”这个很恶劣的行为只能被认定为毁尸灭迹,而不是故意杀人。

十岁“百香果女童”被强奸致死案二审改判死缓

都知道在我们国家“死缓”是个很神奇的刑罚,相比于国外那种判个几百年,保证你能老死监狱的刑罚,“死缓”只要表现好,十几年出狱并不稀奇,“李小果”案就是钻了这个漏洞。当然,此次案件用了一个新的法律解释“限制减刑”,而且我也相信嫌疑人没“李小果”家庭的能量。

按法律,罪犯确实获得了法律规定的惩罚,但是面对这种显违背基本社会公识、道德,社会影响及后果极为恶劣的案件,真的就不能从重处罚吗?

法律是法律,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但是我们要记得,遇害的小女孩儿来自一个多么善良、多么高尚的家庭。她的父亲曾经活过,拯救另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的生命离开了。她曾经活过,她懂事、可爱、被老师和同学喜欢,她现在不在了。

女童家属表示会上诉讨还公道,我们静待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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