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王某文妻子:我丈夫有错无罪!简评:这是
“阿里女员工案”王某文妻子在微博发文称,自己的丈夫是犯了错,但他的错远不及犯罪,不应该因为酒后冲动回应了周某的勾引,就被贴上涉嫌强制猥亵的标签。
这场家庭伦理剧的发言,是促使我想谈谈这件事的初衷,面我们就逐字逐段分析一下这位王某文妻子的声明,看看是公正客观的发言,还是有一场利益的罗生门。
在上文中,王某文妻子直接给受害人定性为虚假陈诉甚至为诬陷。从事件回顾来看,受害人周某最初的声明是被性侵,但警方的定论是强制猥亵。无疑受害人是有夸张表述的,但是鉴于受害人是在查监控发现被王某四次进入房间,在不确定情况下有可能做出不符合事实的发言。当然,也可能是为了让案子最大程度引起
“300ML白酒等于约6两。 ML单位是毫升,一毫升大约是1克,根据重量单位换算100克=0.1千克=0.1公斤=2两,酒的密度略等于水,水的密度是1g/cm,所以一两酒大约等于50g,体积约为50ml,300除以50等于6,即300ML白酒约等于6两。
对于王某文妻子所说的350ml白酒还意识清醒,我是不认同的。有意识和能做出判断是两码事。初中政治课我们就学过,喝酒等行为下做出的承诺都不具效力。王某文妻子这段表述明显更是偏向于洗白。至于主动搂抱等行为,一个成年男人推不开一个醉酒的女人?大家可以细品一下。
“我丈夫只是犯了错”,“酒后冲动回应了周某的勾引”等,像不像妻子面对小三的态度?不正视自己丈夫的问题本事就失去了公允。这不是生活中的八点档,你丈夫是在出差,面对的是女下属。工作的场景下,身为领导的王某文是要有更高的道德要求和职业准则的。结果王某文既没有维护自己女同事免遭客户咸猪手,也没有积极挡酒,劝说同事少喝酒,避免女同事喝多影响了不好,甚至还自己“没有抵挡住诱惑”。这都不仅仅是生活作风问题了,因为生活作风起码和工作不搭边。
王某文在公没有完成公司对员工的要求,没有尽到一个好同事、好领导的义务,甚至损害了公司的颜面;在私对自己行为放纵甚至触犯法律,真的不是一个轻飘飘的“勾引”就能把锅甩出去的。
至于如果王某文妻子所说的造谣愿听从处罚的声明,更多的是为了增加自己语言的力度。但是我们要注意,王某文妻子在上面陈述的一切,也不过是王某文以及其他一些人的一面之词。而真正的判断,我认为应该等待警方的最终定夺。
王某文妻子提出五大疑点“请问女方未经王某文同意擅自主动搂抱亲摸王某文,算不算强制猥亵?”这个明显不算,因为王某文不是没办法反抗,甚至有很大余力反抗。这个从警方的定性就看得出来。而且截止目前,没有官方对这一段进行纰漏,可见不足取证。
第二个关于强制猥亵的定义,警方已经调查得非常清楚,本环节基本无需质疑。
这一段也是网友争议最多的点,也是周某不是“完美受害人”最大的论据。不过,与其质疑受害人维权过程做得不够好,我们还是应该回归事件本身。而警方能做出定论,相信也是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
受害人或许不完美,但是法律也不是只维护受害人的权益,从性侵到猥亵,可见警方也没有听从受害人的一面之词。王某文妻子之言,对受害人毫无同情,只恨丈夫背叛自己,把错误一推了之,和受害人之前众多不符合事实的发言又有什么区别?说到底,双方只是都在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上面还算王某文妻子为自己丈夫维权,那么这段中,就是王某文妻子蓄意引战。一个受害人用“伤敌八百,自损一千”,明显得不偿失的方式维权,还要被指责居心叵测,那么说这话的人,真有点居心叵测了。
1、王某文妻子说受害者没有给公司管理层留时间。事实上是受害者第一时间联系了HR,然而毫无回应。
2、王某文妻子说受害人刑事案件却要公司还公道,是居心不良。这个真的无力吐槽,在出差期间被上司骚扰,找公司不正常吗?按照王某文妻子的说法,工伤都不用找公司了。阿里这个案件,明显公司是有责任有义务配合警方调查,让施暴者继续无忧无虑上班就是不对。而且,说句不好听的,要不是周某的破釜沉舟,广大网友会知道这件事吗?没有网上的轩然大波,这件事是不是就风平浪静过去?然后以王某文成功跳槽大厂结束?这就是王某文妻子想要的吧。
3、王某文妻子说受害人不信任警方调查。允许我笑一下,如果你自己信任警方调查,又何必写出这么长的文章发声呢?
从利益上讲,大家都是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发声角度各有不同,自己也是一家之言,却攻击别人居心叵测站不住脚;
从法律上讲,周某就是受害人。把维权说成别有居心,王某文妻子自己扪心自问有没有带节奏的嫌疑?如果周某是带节奏,那么下面王某文妻子的自爆更是带节奏。
在王某文妻子自爆的阿里内部聊天中,特别把这句话加粗,如果不是为了带节奏,给受害人扣帽子,那我就不是媒体人。而且在这个场景下,受害者抱怨属于正常情绪发泄,而你王某文妻子加粗爆料,就是鸡蛋里挑骨头。
这段王某文妻子又在说350ml白酒喝不醉的事情。不想分析了,可以看上面的。至于巧合,任何事都有逻辑,包括天灾人祸,巧合不等于蓄谋,而且很多王某文妻子所说的巧合,反而都是属于符合常人逻辑的正常做法。
利益的罗生门?在王某文妻子的发声中,受害人周某就是一个居心叵测,满口谎言的人。但是我也想质疑,从利益的角度来讲,周某究竟收获了什么?
1、自爆性侵,基本等于社死,家里家外压力一片,有何好处?
2、按照万某文妻子所说,是为了构陷王某文,乃至构陷公司。但是在这件事中,干掉王某文,周某也无法升职加薪,甚至可以说,周某自己在阿里的职业生涯也结束了。除非有第三方势力支持,要不构陷公司又有何益处?
3、如果是利益不和,鱼死网破,从上面可以看出,周王二人不存在直接利益,双方甚至都不在一个竞争层面。如果说周某是冲动维权,那么我想说,无论是冲动维权还是理智维权,重点都在维权。因为冲动难道维权这个行为都不正当了吗?
4、因爱生恨?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两者都不是好东西,建议王某文妻子别维权了,直接送走渣男,开启新生活。
最后这件事我觉得应该回归初心,因为各自有各自的利益出发点,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的发声不会纯粹。这件事既然引起了网上这么多人的
1、如何规避职场性骚扰
2、职场酒局有无必要?
3、公司上通下达的路径如何保障?
4、舆论如何不被左右?
5、受害人怎么才能不通过舆论就能获得支持和帮助
以上等等,都比再关心个人私生活,和一些带节奏的发声有意义得多。坐等警方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