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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子不养反遗弃,判刑后撤销监护资格!

近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一起亲生父亲遗弃幼儿被判刑又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

2019年4月份,徐某因家庭困难,将出生仅3天的亲生儿子遗弃于一公园内,因发现及时,该婴儿最终被路人所救。案发后,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罪行。

因触犯刑法,犯遗弃罪,徐某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但判刑并不意味着对徐某处罚的终结,在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刑事案件宣判后,如东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紧接着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徐某对被其遗弃的幼儿的监护人资格。

经如东法院组织听证后,作出判决,撤销了徐某对被遗弃幼儿的监护人资格。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责任编辑:向勤如(EN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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