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上海某残联、福利院员工合谋诈骗智
近日,上海普陀警方侦破一起诈骗残疾人房产案件,事情真相令人不寒而栗。

2019年12月20日,普陀公安分局真如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2名残疾人朱某和盛某名下的房产被他人变卖,怀疑二人被骗。警方接报后立即开展调查。
据了解,被害残疾人朱某、盛某均年近五旬。朱某为智力残疾一级,且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盛某为精神残疾一级,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生活不能自理。
由于朱某、盛某二人双亲相继离世,一直在福利院生活。
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相关信息,民警通过走访发现,朱某与盛某的房产变卖,与两人上一任监护人叶某、以及二人所生活的某福利院负责人江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4年,经时任该福利院负责人的江某提议,街道负责残联工作的公务人员叶某等人在无残疾人监护资格的前提下,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成为两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朱某与盛某的监护人。
叶某于2014年11月28日和2015年7月14日,以监护人的身份,先后在普陀区房产公证处代替朱某和盛某进行房产公证,使自己成为两处房产的唯一继承人。
之后,叶某以人民币143万元和116万元的价格,将两名被害人的房产过户至江某负责的福利院名下,交易由该福利院员工蔡某代理操作,交易款项并未支付。
这一连串的操作之后,两位残障人士的房产就莫名奇妙地转到福利院名下了,然而,这只是第一步!
2017年3月22日,朱某的房产又从该福利院过户至该福利院财务郁某名下,而这一次交易款项仍未支付。
2019年8月25日,郁某因准备购置新房,需购房资格,再次以只过户不付款的交易方式,将朱某的房产暂时转到福利院员工陈某忠的女儿陈某莺名下。
而盛某的房产则于2017年以145万元的价格交易过户给了员工陈某忠。
房产转来转去,大家是不是被绕晕了?帮大家梳理一下最终房产的去处↓
■ 盛某的房产:福利院员工陈某忠以145万元购得。
■ 朱某的房产:以只过户不付款的交易方式,暂时转到陈某忠女儿陈某莺名下,实则代郁某持有。
2020年4月29日,警方实施收网抓捕,先后在鞍山路某小区、崇明区某福利院以及金沙江路某小区将江某、郁某、蔡某以及叶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到案后,4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各自的犯罪事实。他们合谋用“以房养老”政策迷惑人,私自代替两名残疾人朱某、盛某进行相关司法公证,并伙同郁某、蔡某以筹集寄养费为由,将两名被害人房产占为己有,牟取利益。
至于所得赃款,已被犯罪嫌疑人挥霍一空,而两名被害人在福利院的生活支出均来自政府补贴。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郁某和叶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蔡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两套房产已经被查封,后续如何处置要等法院判决执行。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明知受害人是生活都不能自理的残障人士,还处心积虑将其房产占为己有,行为实在太恶劣,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新闻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