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一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轿车撞向小汽车
醉酒驾车还不系安全带 造成事故责任伤痛自己扛
2020年06月22日20时56分许,胡某某(家住河南省夏邑县济阳镇,身份证号:412326XXXX05122130)醉酒后驾驶金彭牌纯电动汽车沿路由东向西行驶刘白路济阳镇卫生院十字路口,与沿刘白路由北向南行驶的杨某某(家住河南省夏邑县马头镇,身份证号:412326XXXX10231212)驾驶的豫NMXXX0号小型轿车相撞。



本次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胡某某由于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头部撞击在中控台区域,造成头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虽然是胡某某酒后驾车,但是未系安全带却是造成胡某某受伤的直接原因。
来源:夏邑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