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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网店卖代购药品,启东男子被判刑

开网店卖代购药品,启东男子被判刑

现代快报讯南通启东男子将常见的泰国青草药膏等药品放在淘宝上销售,借此赚取差价,却不知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8月10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郝某某非法经营罪案作出一审判决。

郝某某是启东市吕四港镇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郝某某于2016年年底开始通过代购等方式先后低价购进标有名称为“千里追風膏(卧佛牌)”、“您好夢消炎鎭痛橡皮膏”“TIGER BALM”等产品,存放于其租用住宅内。郝某某并将上述产品上架于其经营的名称为“优品XX城”及“XX泰缅代购”的两家淘宝网店对外销售。

截至2018年7月,郝某某销售上述产品的金额合计人民币152669.13元, 获取违法所得合计人民币28421.84元。2018年3月29日、7月10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启东市公安局民警分别从郝某某租住处查获并扣押“泰國靑草薬膏”等7种271盒产品。郝某于2018年7月10日被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郝某某违犯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而非法经营药品,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郝某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启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郝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交国库。判决同时禁止郝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通讯员 倪栋威 王俊博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严君臣

责任编辑:朱佳琪(EN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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