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两名村民毁林种茶被判刑
央广网西双版纳9月18日消息(记者李腾飞 通讯员常宗波 岩扁)昨天(17日),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来到勐海县布朗山乡,对2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2起案件的2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年来,普洱茶价格稳步上涨。受利益驱使,不少人擅自到集体林开垦林地种植茶树,有的茶农为了让茶树更快成长,会变相弄死周边的大树来拓地种茶。
2019年3月,家住勐海县布朗山布朗族乡章家村委会空坎小组的被人岩某刀,在未办理任何手续、也未经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先后在其所在村委会被当地人称“永博”“登录”“永爬”“也空”的4处村集体林地采取围剥树皮、投放有毒化学物质等手段毁坏林木种植茶叶,砍伐林木800株,投放有毒化学物质毁坏林木122株,围剥树皮毁坏林木54株,共非法占用林地31.3亩。
2020年5月18日,岩某刀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勐海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岩某刀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31.3亩,改变林地用途,造成原有特种用途林和经济林严重毁坏,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岩某刀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04月18日,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民警到勐海县布朗山乡勐昂村委会勐昂村小组调查毁林种植茶叶的情况,发现在集体林地当地人称“石场”“幽潭山”处有砍伐林木毁林种植茶叶的行为。森林公安民警通过排查锁定嫌疑人为岩某尖,之后通过对岩某尖询问了解,犯罪嫌疑人岩某尖承认在“石场”“幽潭山”的2处村集体林地采取围剥树皮的手段毁坏林木种植茶叶,砍伐林木共计152株,围剥树皮毁坏林木98株,共非法占用林地39.2亩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岩某尖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39.2亩,改变林地用途,造成原有特种用途林严重毁坏,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岩某尖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岩某刀、岩某尖两人,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在本次宣判活动前,法官还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法制公开课,普及走私野生动物、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妨害国边境管理、赌博等破坏生态资源保护法律知识及跨境犯罪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