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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捡回“一条品相可爱的小狗” 第二天早

男子酒后捡回“一条品相可爱的小狗” 第二天早

在李先生家的赤狐

“民警同志,你们快来!我昨天本以为捡到一只狗,结果是一只狐狸......”12月11日上午,高新区公安分局香炉山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李先生报警,称在自家小区捡到一只狐狸不知如何是好,求助民警。

民警到达李先生家后,看到一只狐狸正趴在其家里的卫生间里。小家伙体长近70厘米左右,全身毛呈棕色,中间夹杂着赤红色的绒毛,有着近40厘米的黑色大尾巴。小狐狸蜷缩在卫生间一角,不断打量周围情况,不闹不叫,显得十分警觉。

李先生告诉民警,自己头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喝完酒回家,途中看到一只小动物正蜷缩着趴在小区附近的草地上,走近一看以为是一只品相可爱的“小狗”,因为天冷担心“小狗”受冻,李先生便将其抱回了家并放在卫生间里,安置好小动物后他也并未多想便倒头睡去。第二天清早,当李先生准备给“小狗”喂点食,打开卫生间门的一瞬间,一股臭味扑鼻而来,“这狗怎么体味这么大啊?”李先生顿时心生疑惑,而仔细一瞧越发觉得小家伙不像狗,在网上一番查找后觉得可能是只狐狸,便立即报了警。

男子酒后捡回“一条品相可爱的小狗” 第二天早

“赤狐”图源网络

通过网上查询,民警初步判断小狐狸极有可能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赤狐。随后,民警戴上防护手套,用捕猎网小心将其网住,带回了派出所。来到派出所,民警初步查看小狐狸无明显外伤后,便将其临时安放在一只纸箱里,悉心照顾。在联系好动物园工作人员后,香炉山派出所民警和街道工作人员一起将赤狐安全送到重庆市动物园,后来小家伙儿也被动物园工作人员证实是一只成年野生赤狐,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警方呼吁,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关爱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做到不捕杀、不食用、不买卖,对不法行为进行积极举报。对于受伤的野生动物,及时报警或联系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救护。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曲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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