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落实禁捕退捕,拆解“三无船”
巴山画廊/硒有岚皋
岚皋新闻
12月27日,我县在堰门镇开展辖区“三无船”拆解取缔现场会,对回收的10余艘“三无”渔船进行集中拆解。会上,10余户村民与堰门镇政府签订了拆解同意书,并领取1000至6000元不等的渔船拆解补助金。
家住堰门镇长征村三组村民袁典新从事捕鱼二十余年,此次长江禁捕,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拆解自有“三无船”(木质渔船,长6米、宽1.2米),并现场与堰门镇政府签订了拆解同意书。按照《岚皋县长江流域“三无船”专项整治奖补办法》,县农业农村局对其发放一次性补助1000元。
堰门镇长征村三组村民 袁典新
我们响应国家政策,还给我们进行了补偿,没有二话说,我们要大力支持这项工作,要把禁渔这块儿事搞好,配合当地干部把长江水域管好,一江清水送北京天津都在吃,我们没得其他怨言。
据悉,自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按照中省市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推进“四清四无”工作任务落实。对全县沿江4个镇、13个村持续进行宣传,坚决“管住船”、“管住岸”、“管住网”、“管住贩”,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聚焦聚力专项整治、市场清查、船只管理等重点工作,确保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谢贤波
截至目前,全县132条三无船只已上岸104条,联合开展禁捕执法14次,清理销毁网具400余副,办理涉渔案件6起,移交公安机关2案5人,有力地打击了汉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下一步,我们将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打击沿江流域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全面禁止经营长江野生鱼类,确保禁捕工作取得实效。
通讯员:李忍
编辑:李欣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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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