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利和“法拉力”什么关系?索赔350万元,判
意大利豪车法拉力极有名气
让人没想到的是
市场上有一款名为“法拉利”的葡萄酒……
记者从长沙知识产权法庭获悉,意大利法拉力公司以侵犯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长沙法拉利酒业贸易有限公司(后称“长沙法拉利公司”)、冷某等,索赔350万元。

庭审现场。
意大利法拉力公司的商标是驰名商标
经法院审理查明,“法拉力”或“法拉利”来自对“Ferrari”通常音译,该汽车品牌由知名赛车手恩佐·法拉利(Enzo Ferrari)创立于1929年;1947年恩佐·法拉利创建了自己的汽车制造厂即原告,开始生产赛车及高性能跑车,以“Ferrari及跃马图形”为车徽,后注册成为原告的“Ferrari及跃马图形”商标。
1992年法拉力汽车进入中国市场,经过长期的使用与宣传,原告的第743664号“法拉力” 商标、第G649112号“Ferrari及跃马形图”商标两枚商标已在国内外社会公众中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经使用显著性进一步增强,已经达到驰名状态。

长沙法拉利公司注册的侵权法拉利商标。均为法院供图
被告冷某注册的商标属于恶意注册


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赔偿200万元

来源:长沙晚报
责编:李朝智
值班编辑:阿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