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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威:“大客户要求”岂是中新银行泄露隐私的

蒋威:“大客户要求”岂是中新银行泄露隐私的

作者:蒋威

5月6日,脱口秀演员王越池在其微博发布律师函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在未经其授权、未经任何司法机关合法调查程序的情况下,将其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直接打印提供给与其存在经济纠纷的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犯了其个人隐私。其在微博中还称,“之后我们打电话给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说这是配合大客户的要求。”(澎湃新闻网 5月7日)

这场经济纠纷和寻常的经济纠纷一样,双方都是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脱口秀演员王越池与上海笑果文化,哪一方究竟更占理,最终还得交由司法部门去评判。此时,中信银行作为一家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在这场经济纠纷当中应该保持一个中立的态度,不能因为一方是大客户就有失偏颇,随意泄露客户的个人隐私。

世界上有一个二八规律,80%的财富来自20%的财富拥有者。事实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各家银行都有拉拢大客户的习惯,因为一家银行的80%的业务都来自大客户,大客户就是银行业绩的主力军。与此同时,大客户在名气信誉等方面也会给银行带来提升。可见,大客户无疑就是一家银行驰骋在竞争市场中的制胜法宝。但作为具有服务性质的银行来讲,无论是对待大客户还是小客户,都应该一视同仁,不可自砸招牌。

信用是银行的立身之本。与外国人相比较,中国人自古就有存钱的习惯,愿意把自己的血汗钱存到银行里面,因为很多人觉得只有这样才会安心,往后的生活才有保障。所以说,银行的信用就成了客户选择的重要标准之一。中信银行随意泄露客户客人隐私这件事,无疑是自己宣布了自己的死刑,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可以预见,中信银行即将要流逝一批客户,毕竟虽也不清楚怎么样的是大客户,自己算不算是大客户。

中信银行的做法不仅不道德,还违法了相关法律规定。《刑法修正案(七)》规定,金融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从王越池发布的微博中看,打印出来的交易明细已经加盖了银行的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完全可以作为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武器。

中信银行的服务态度为这件事发生埋下了伏笔。中国有名的晋商向来主张道德为先,见利思义,利以义制;在对待顾客上,坚持“信誉第一”、“顾客至上”。可说起中信银行,其服务态度是业界出了名的差,曾有用户调侃:你去办业务,它却在装大爷,态度怠慢,推脱责任……中信银行在2019年4月之后陆续收到9张罚单,就在今年2月还收到了一张超过2000万的罚单。

希望,中信银行能够痛定思痛,从根本上改善企业文化,不能简单处理大事化小;希望,其他银行也能在这件事中有所启发,在以后能够平等的对待客户,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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