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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5月21日收到男友转账52万,分手后辩称是“爱

【女子5月21日收到男友转账52万,分手后辩称是“爱的表白”无须还,法院这样判】521收男友52万分手后被判归还2018年3月,广州男子张伟(化名)与女子林红(化名)恋爱,两人恋爱期间,张伟向林红多次转账,总共202万元,双方没有签订借款合同或出具借据。其中,在2018年5月21日,张伟向林红转账了520000元。同年6月11日,林红又向张伟转账50万元。3个月后,两人分手,双方就往来款项产生纠纷。张伟遂起诉林红,要求归还借款。法庭上,林红答辩认为,这202万元属于双方在恋爱同居期间的紧密经济联系,系生意往来或赠与性质,不属于借贷性质,特别是5月21日张伟向她转账的520000元,是“我爱你”特定含义的表达。因此不同意张伟的诉讼请求。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伟虽不能提供借款合同、借据等表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依据其提供的聊天记录可以证明,张伟并无将涉案款项赠与林红以及对林红经营的生意进行投资的意思表示。而且,林红在收取张伟转账款项后,又向张伟转账还款50万元,也表明涉案款项属于借款性质。此外,“520”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特殊含义,但张伟向林红转账付款202万元中的52万元金额与“520”含义相差较大,林红主张该笔款项属于双方之间互赠的辩解理由不成立。遂判决林红应向张伟归还这笔款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上述判决。(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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