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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友角度过于刁钻:只是替跑而已 何必穷凶极恶

资料图。

11月22日,上马组委会发布违规参赛者处罚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新闻晨报评论:马拉松是人类对自己的挑战,如果连最基本的诚信都不具备,那还有参与挑战的资格吗?!撒狗粮欢迎,但请凭实力!

对于上马或者说其他赛事组委会的替跑处罚,一部分跑友表示:这种处罚标准治标不治本,该替跑还替跑…

还有一小部分角度刁钻的跑友认为:不就是替跑/蹭跑嘛,又不是为了拿奖,只是个人的兴趣爱好,参与合罪?自媒体一味夸大蹭跑/替跑危害,真是垃圾,都是抽签惹的祸…

看到这一小部分角度刁钻跑友的发言,想反问一句,就因为中签率低,就可以为所欲为,这么任性的蹭跑/替跑?那马拉松还要什么规则?

记得前几天的一个新闻,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对积分落户材料弄虚作假人员处理情况的通告》,对4名弄虚作假人员做出失信处理。取消他们当年及以后5 年内的积分落户资格,本人及随迁子女已取得的本市户籍予以注销。

小编想说,替跑与弄虚作假获得落户资格有什么不一样?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再有一点,万一真的在赛道上发生不测,你会为自己负责?确定你的家人不会追责?

还记得2016年12月10日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替跑猝死事件?没有参赛名额的吴某想跑,其同事尤某处于好心帮忙,将朋友李某(女)的参赛号码布转让给吴某,只收取了报名费用。吴某就使用这个女性号码布去参赛,通过终点后不远处摔倒在地(摔倒现场距离医疗保障点10米左右),出现心跳停止、呼吸微弱等情况。经赛事医疗点医护人员临时救护后,吴某被送往厦门市海沧医院救治,于当天11时33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三名家属将赛事运营方厦门文广体育有限公司和转让号码布者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3万余元。

最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对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猝死索赔案做出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结果,驳回替跑猝死死者家属方的赔偿诉讼请求。这一结果,让这件沸沸扬扬许久的案子成为过去,也令各方在法律层面各得其所。

除此以上两种跑友,还有一部分表示:如果真有事儿跑不了,名额就浪费了,属于资源浪费…

确实有一部分跑友因为临时有事儿,或者天气原因到不了现场,觉得这样太可惜了,于是转给朋友,从情理上讲无可厚非,从操作上“可能”也没什么风险,但就如同第一条所言,破坏规矩,一旦形成这个缺口,带来的示范效应才是“二次伤害”。

如果做这个行为的是资深跑者,初学者都会效仿,这样的后果就是规矩再也无人遵守了(新手会说大咖都替跑,我们怕啥),甚至催生了黄牛党来打着转让的名义来谋取暴利。赛事风险更加提高,组委会的管理成本也跟着加大,是一个可以预见性的恶性循环。

写在最后,每个跑友都渴望有一个良好的跑步环境,而马拉松式跑步大环境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良好的赛事秩序和赛事体验需要广大跑友的共同努力,提高“不替跑”的意识,多多传播正确的跑马规则…

关于替跑,各位跑友还有什么想说?欢迎留言~

(来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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