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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犁:不解决低收入人群收入分配问题,大循环

甘犁:不解决低收入人群收入分配问题,大循环

口述:甘犁 美国德克萨斯农工大学经济系终身教授,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

采编:邱思睿、 苏迅

来源:经济学家圈

当前国际形势有两大变化,一是中美贸易摩擦,二是疫情导致的全球经济衰退。

在外需驱动经济增长已经难以实现的情况下,着力扩大内需,减少对外部环境的依赖,让国内经济自主地循环起来,同时以更大力度的对外开放加入国际经济循环,才能应对各种国际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双循环意味着,既要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也要更大力度扩大对外开放。这其中,着力扩大内需是战略基点。

事实上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我们一直试图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但政策方向主要从供给端着力,希望通过好的产品来促进消费,但结果收效甚微。今年新冠疫情以来,需求一蹶不振,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我们必须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扩大内需举措。

十年前,我们认为居民消费不振与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密切相关,于是我们着力完善了医保、社保体系,试图通过减少老百姓在就医和养老方面的后顾之忧来降低家庭储蓄从而增加消费。

目前,我国养老和医保制度已经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尽管保障的效率和程度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但是保障覆盖率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这是一个巨大的成就。但是,在这个成就下,拉动消费的初衷并没有实现,反而是居民储蓄率呈现总体上升的趋势。

那么,什么样的扩大内需举措更加切实有效?从收入与消费的关系来看,针对不同收入的家庭,刺激消费的举措也应有所不同。

针对低收入家庭。提高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是扩大内需、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

低收入家庭消费意愿高,但收入和家庭金融资产低导致无钱消费。尽管我国对低收入家庭给予了相关补贴,但补贴力度还是远低于其它中等收入国家。以现金补贴口径计算,我国由财政给予老百姓的转移支付不到GDP的0.5个百分点,而发达国家或OECD国家基本已达到几个百分点,这是接近十倍的差距。

从国际经验来看,通过向低收入家庭实施“负所得税”能有效提高其家庭收入。所谓“负所得税”,是指在一定收入范围内,劳动者获得的收入不但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反而可以按收入比例领取政府补贴,且收入越高获得的政府补贴就越多,最后形成多劳多得的良性循环。

针对中高收入家庭。影响中高收入家庭消费意愿的主要原因,我认为是资产性收入较高,如房产收入等。目前,除中国外世界绝大部分国家都对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征税,否则中高收入家庭较强的投资意愿将严重挤压其当期消费。建议逐步减少财产性收入税收优惠,并逐步开始征收房产税、遗产税等,降低中高收入家庭的投资意愿,释放其较强的消费能力。

针对中低收入家庭。减少中低收入家庭的个人所得税是提升其收入与消费能力的有效途径。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我国的税率并不算特别高,起征点2018年也有大幅度提高,减税空间不大。但个人和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占收入的比例过高。可以考虑一种类似公积金制度的缴纳比例浮动制度,既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和收入较高的个人充分利用税收抵扣的优惠条件按较高比例缴纳社保,也允许负担较重的企业和收入较低的个人按较低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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