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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例!不满名誉权受损,绿地将自媒体“小

一篇微信号推文引发名誉权争议!今年,江北绿地海外滩C区交付期间,自媒体小树聊房发表了一篇推文《玩砸了?昔日江北神盘,疯抢还得托关系!今奇葩交付,业主拒绝接房》,绿地认为,该文发布后,公司名誉受损,随即将小树聊房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删文。7月16日,江北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据了解,该案是重庆第一例自媒体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昨日,江北区法院公开审理绿地状告小树聊房一案。)

庭审焦点一:

绿地是否涉及违规销售?

在小树聊房的这篇推文中,提到绿地海外滩当年销售之火爆,据说还要茶水费。

绿地委托方代表认为,小树聊房并无证据证明绿地海外滩存在违规销售,在文章中道听途说未经查证,捏造事实,文章经传播后,造成公司社会评价降低,造成名誉权侵害。

小树聊房则认为,茶水费一事来自重庆购物狂的网友亲述,因为当年只需套内13000的价格,形成场面疯抢之势。至于茶水费证据,小树聊房当庭出示了绿地当年销售进出口食品城收取团购服务费的依据,称绿地的确曾经收过购房者的“茶水费”,但是并没有绿地海外滩收取茶水费的证据出示。

庭审焦点二:

是否存在建筑质量问题?

小树聊房的文章中,大篇幅列举出绿地海外滩C区存在的诸多问题。

比如位于江北鸿恩寺片区半山腰的绿地海外滩C区,没有一个显眼的小区大门,进出该组团,要爬106步步梯,旁边配有一部升降电梯供业主出行,但是电梯是个宽度仅一米左右的“牙签电梯”,五百多户人家靠仅有的一部电梯出行,相当困难。另外,文章中还提到,对面保利鸿恩寺的堡坎处理井井有条,绿地则是用的塑料藤条。一楼大堂入户设计,业主要经过360度环绕,才能坐电梯回家。车库地面据说是金刚砂,但是看来看去都是水泥,而且到处都是裂缝,还有应急的补疤。

绿地方认为,C区建筑已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对于业主提出的其他问题,公司也在合理合情范围内予以整改,该篇推文发布后,形成极大的点阅与传播,形成名誉权伤害。

庭审焦点三:

是否零接房?

绿地委托代理人认为,小树聊房在文章中提到,海外滩C区零接房与事实严重不符,这也造成了原告方名誉权毁损,社会评价降低。

绿地当庭出示了一份业主的购房合同以及接房协议书,称并无文章中所指称的绿地海外滩C区交付零接房。

小树聊房则认为,零接房来自绿地海外滩业主群的描述。

庭审焦点四:

名誉权侵害范围如何界定?

绿地方出示了两份公证书,取证内容一是小树聊房该篇文章有1.8万的阅读率,并且在今日头条有超10万的点击率,文章的留言评论大多对项目及公司多有贬损,造成事实上的名誉权侵害。

小树聊房则称,微信号主体只发布了这一篇文章,发布后绿地方打电话经过沟通,已经将文章删除,其余平台皆为转载,留言区内容则是来自大家的自我感受和评价,并无侵权之实。

经过一番法庭辩论后,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画外音》》

自媒体文章不能“自由发挥”

昨日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的绿地状告小树聊房侵害名誉权一案,是自媒体第一次被报道对象告上法庭。

参与旁听的有重庆自媒体协会的有关人士,在接受重庆房市记者采访时,有协会人士称,这也是算是给所有自媒体撰稿人一个提醒,特别是发布舆论监督报道的时候,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查证,不能道听途说。

律师观点》》

法人名誉权受法律保护

针对此事,上海段和段(重庆)律师事务所谢函晋律师认为:我国法律规定,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权一般表现为社会对法人的资产实力、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经营作风的公正评价,权利人有权利对其现有的社会评价进行保有和维护,使其社会评价不致因他人的违法行为而有所降低。他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其构成在于其行为是否具有诽谤、侮辱等违法性质,且该违法行为是否会导致权利人的名誉在不特定社会公众的评价中显著降低。

就本案而言,涉案文章中所提到的关于绿地违规销售、建筑存在质量问题、零接房等情况是否真实存在是本案的关键,如该内容系小树聊房道听途说或者故意捏造,小树聊房作为一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自媒体,其发布具有不实内容文章的行为很容易引起大面积传播和讨论,给绿地造成社会评价降低的负面影响,造成侵犯名誉权的侵权事实。当然反之,如文章内容均为真实,则小树聊房并不存在故意侮辱、诽谤绿地的行为,亦不构成任何侵权事实。

谢函晋律师称,因本案还未宣判,还请大家静待法院所查明的事实和作出的判决结果。再次,她也提醒各位自媒体作者,在发布文章或报道时,请保持真实性及客观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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